濟南餐飲業價格新規下月施行 菜單上必須標明容器規格
發布時間:2016-12-02
12月1日,濟南市物價局正式公布了《濟南市餐飲業價格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涉及鮮活商品、團購套餐、二次加工、價格促銷等多項明碼標價問題。今后,餐飲經營者虛假標價、偷工減料、亂收費用等行為將被嚴格監管。據市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這是濟南市出臺的首個餐飲行業價格行為規范,該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菜單新增“容器規格”一項
《規范》第十七條規定,餐飲經營者應標明菜肴品名、容器規格、計價單位、銷售價格等內容。銷售飲料、酒水、香煙的,應標明其品名、產地、等級、規格、計價單位、價格。
解讀:吃盤爆炒大蝦,大蝦是河蝦還是海蝦、產自青州還是德州,盛大蝦的盤子有多大,都得說明白。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不少消費者曾因菜單的圖片和實物不符而上當受騙,餐飲經營者標明容器規格,有利于消費者更確切認知菜單。市物價局指出,明碼標價還要求餐飲經營者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對菜肴的品名、容器規格、計價單位等內容也應標明。此前濟南市發布《規范(征求稿)》時,曾擬規定:餐飲經營者銷售菜肴、面點,應按照規定標明商品名稱、計價單位、主料重量、銷售價格等內容,正式出臺的《規范》刪掉了主料重量這一項。對此,市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發現“主料重量”在真正執行時不易落實,因此改成了標明“容器規格”。
海鮮、蔬菜等鮮活商品禁標“時令價”
《規范》第十八條規定,銷售海鮮、果蔬等價格變動比較頻繁的鮮活商品,應及時調整確定價格,并明確標識品名、計價單位、當日價格等內容。
解讀:不少餐飲商戶尤其是火鍋店、燒烤店,菜單上的海鮮、蔬菜常常標注的是“時令價”。例如長江鰣魚作為時令商品,商家經常不標具體價,給個別不良店主隨口要價提供可乘之機。市物價局表示,今后此類品種必須明碼標價并及時調整。
套餐要標注套餐內每道菜的單價
《規范》第十九條規定,可以分解為多件(項)的餐飲消費項目,餐飲經營者應當同時標識每件(項)的名稱和價格,禁止混合標價或捆綁銷售。采用組合打包方式銷售的商務套餐、家庭套餐等,應當標明套餐的總價及所包含的商品名稱、數量。
解讀:圣誕、元旦、春節將陸續來臨,不少餐廳推出節日套餐,套餐價格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有的飯店甚至不允許顧客單點菜品,只能選擇固定菜單。這條規定,就是為禁止混合標價及捆綁銷售行為。
“天價餐”得放大、加彩
《規范》第二十一條規定,商品和服務的計量計價方式與行業慣例不一致或者標價帶有價格附加條件的,餐飲經營者應采取擴大字體、突出色彩對比等醒目方式,對相關內容進行特別標識或者以其他合理方式告知消費者。
解讀:該條規定是為避免“青島大蝦”、“新疆切糕”、“海南大魚”等天價賬單宰客情況出現。“如果是同樣的一盤蔥爆海參,別人都是68一盤,你家賣668一盤,那你就得把668元這行字加大加彩。”一位不愿具名的消費者這樣認為。
首次將餐飲電商納入監管范圍
《規范》第八條規定,以互聯網方式或者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的,餐飲經營者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解讀:隨著餐飲電商、網上外賣的咨詢、投訴問題增加,《規范》首次將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納入管理范圍。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規范》尚未對電商的具體行為作出明確價格規定,主要是對經營者起到引導規范作用。
“買一贈一”贈的啥?寫清楚!
《規范》第二十四條規定,餐飲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應當明示促銷原因、促銷方式、促銷規則、促銷期限、促銷商品范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等內容。
解讀:在外用餐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店家在醒目位置打著“滿30贈30,買一贈一”等促銷內容,而所謂的“贈30元”贈的是30元代金券;所謂的“買一贈一”是指買一盤68元的蔥爆海參,贈一盤土豆絲。上述規定就是為了避免餐飲企業打著“買贈”噱頭,虛假宣傳。
提醒
吃到“天價餐”咋維權?
如果消費者遭遇了“天價餐”、價格欺詐等違規違法行為如何維權?
市物價局表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12358”舉報電話、“12358”網上價格舉報系統、信件、傳真、走訪等形式向各級物價局提出價格舉報。《規范》中也明確規定,消費者對涉及自身權益的價格糾紛提出價格投訴,可向價格主管部門申請進行調解。當事人一方拒絕調解、未能達成調解協議或者不執行調解協議的,消費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仲裁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鏈接
明碼標價簽格式公布餐飲經營者可借鑒
《規范》不僅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對于餐飲經營者也有利好。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價格主管部門積極創造條件,為餐飲經營者提供免費標價簽。記者在市物價局網站看到,市物價局已經制出了商品明碼標價簽、價目簿(表)、套餐標價等示范格式的樣本,餐飲經營者可借鑒使用。此外,《規范》第三十六條還指出,餐飲行業協會等非企業組織向餐飲經營者及從業人員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市物價局指出,《規范》進一步強化了價格主管部門對餐飲行業協會等非企業組織的合法監管,將有效避免餐飲行業協會亂收會費的情況。
來源:大眾網